作为主体的劳动时间——《资本论》及其手稿时间观的存在论阐释 作为主体的劳动时间——《资本论》及其手稿时间观的存在论阐释

作为主体的劳动时间——《资本论》及其手稿时间观的存在论阐释

  • 期刊名字:社会科学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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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王林平,高云涌
  •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后流动站,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习与探索杂志社
  • 更新时间:2022-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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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资本论》及其手稿中的劳动时间概念是一个关系范畴,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语境中,劳动时间被马克思理解为资本主义社会运动本身的一个关系要素,具有作为主体的劳动时间和客体化的一般劳动时间两种形式规定.劳动时间作为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体系中的一种运动主体在价值形成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分别对象化、客体化为商品、货币、资本、工资、利润、剩余价值等社会存在,构成了一个由其不同化身共同构成的独特的整体社会关系存在结构.资本逻辑实质上就是资本家通过强制劳动,以客体化、对象化劳动时间为依托,追求统治和支配更多的活劳动时间的逻辑,同时也是建立在雇佣劳动制度基础上的剩余劳动时间与自由时间的矛盾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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