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是非之知”到“莫若以明”:认识过程由“知”到“德”的升进——以《庄子 齐物论》为中心 从“是非之知”到“莫若以明”:认识过程由“知”到“德”的升进——以《庄子 齐物论》为中心

从“是非之知”到“莫若以明”:认识过程由“知”到“德”的升进——以《庄子 齐物论》为中心

  • 期刊名字:天津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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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陈赟
  •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暨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
  • 更新时间:202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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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齐物论》设置了吾我作为两种认知主体的差异:在语法上“吾”为主格而“我”可为宾格,在意义上“我”是与天、地、物相对待的“主体”,也是眼、耳、鼻、口各有所明而不能互通的知言“主体”,而“吾”在内部则意味着宫能的相互通达,在外部则意味着天籁与人籁的统和与沟通.从“我”达“吾”之路,是从认识上的是非彼此的构成返归“莫若以明”的清明状态,即以“明”接纳天机主导的运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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