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是负载于客体的社会关系--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精髓 价值是负载于客体的社会关系--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精髓

价值是负载于客体的社会关系--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的精髓

  • 期刊名字:湖北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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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鲁品越,王珊
  •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
  • 更新时间: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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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当代处于主流地位的价值哲学,认为“哲学上的‘价值’是解释外部客观世界对满足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这是与西方经济学的“效用价值论”相一致而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相悖的价值哲学,其哲学基础是旧唯物主义,必然陷入旧唯物主义的重重困境。这种价值只是哲学之外的其他学科研究的“事实性价值”(worth),而不是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value)。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发端于人对自身生命存在的意义的追寻,而体现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于是,人的存在意义在不同层次上的社会关系中生成了三层价值:体现于经济关系的经济价值(其基础是劳动价值)、体现于人伦关系的人伦价值(包括伦理、法律和政治价值),体现于人的情感共鸣关系的审美价值。所有这些价值必须以物为载体,即通过物对人的关系来实现。由此形成了社会物质的二重性,形成了以物为载体的作为“人对人的价值”与“物对人的价值”的统一的客观价值世界。这才是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相一致的马克思主义价值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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