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论意义上的“情”何以是伦理的? 本体论意义上的“情”何以是伦理的?

本体论意义上的“情”何以是伦理的?

  • 期刊名字: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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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温海明
  •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 更新时间: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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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情”作为人的重要的存在方式,既是个人生存于世间的有感而发,也是连接家人、熟人与陌生人之间的纽带.在本体意义上由“感”而生的“情”可以成为伦理学讨论的对象,因为它带有善恶意味,能够成为涵养道德行为需要研究的哲学问题.儒家礼乐文明对情与欲的节制,使得“情”的存在意义由个体延伸到群体,并在家人和陌生人之间形成动态的平衡,使得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得到维持.“情”是儒家伦理走出家庭伦理局限而成为社会伦理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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