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权是自由的必要条件吗?——对《法哲学原理》“抽象法”章的再考察
- 期刊名字:现代哲学
- 文件大小:
- 论文作者:陈浩
-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更新时间:2022-04-18
- 下载次数:次
论文简介
区别于自由主义和康德式的自由概念,黑格尔(Hegel)将自由定义为“主体在对象中的自我同一”,认为自由不是主体先天的自然属性,而是需要后天发展实现的社会属性.具体而言,黑格尔认为,自由的实现需要主客两个方面的条件,即一方面要求有能够施行自我限制的主体,另一方面要求有能够为主体自我规定的对象.然而,如果没有特定的制度性安排,自由所需的这样两个条件不会凭空产生.私有财产权,借助排他性占有提供了自由所需的对象,通过契约的规制和陶冶促成了主体的自我限制,恰好充当了满足自由实现的制度性基础.在这种意义上,私有财产权构成了自由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可以说没有私有财产权,便没有自由.
论文截图
下一条:维吉尔的灵魂转世说及其哲学意义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热门推荐
-
C4烯烃制丙烯催化剂 2022-04-18
-
煤基聚乙醇酸技术进展 2022-04-18
-
生物质能的应用工程 2022-04-18
-
我国甲醇工业现状 2022-04-18
-
JB/T 11699-2013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使用技术规程 2022-04-18
-
石油化工设备腐蚀与防护参考书十本免费下载,绝版珍藏 2022-04-18
-
四喷嘴水煤浆气化炉工业应用情况简介 2022-04-18
-
Lurgi和ICI低压甲醇合成工艺比较 2022-04-18
-
甲醇制芳烃研究进展 2022-04-18
-
精甲醇及MTO级甲醇精馏工艺技术进展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