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变迁视域下“孟子论舜”的再思考 社会制度变迁视域下“孟子论舜”的再思考

社会制度变迁视域下“孟子论舜”的再思考

  • 期刊名字:学术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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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潘文华,刘贵占
  • 作者单位:东北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哈尔滨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更新时间:202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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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孟子》中“窃负而逃”“封之有庳”两则案例引起了我国学界的关注,双方围绕“亲亲相隐”“容隐制度”进行了旷日持久的争论,其中将这两个案例认定为舜“腐败”罪证的观点得到了相当大范围的支持。战国时期,武力征服成为诸侯普遍信仰,孟子反对霸政,力图用仁政理论解决统一趋势与统一方式之间的矛盾。在孟子的仁政范式中,仁政源自仁德,而仁德源自仁心,仁心的本原意义为血缘亲情。同时,“行仁”的原初或基本的含义也被界定为“事亲”,义是孝悌的延伸,义意味着民利为先、民命为先。孟子仁政伦理、义利观念具有正面价值和积极因素,但在“孟子论舜”两个极端案例上,暴露了仁政学说过分依赖血缘亲情的弊端。当代法治中国强调在公共领域注重法治精神,血缘亲情精神须限制在私人家庭生活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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