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与“法人”的双重建构--当代中国宗教政策与管理制度改革路线图 “社团”与“法人”的双重建构--当代中国宗教政策与管理制度改革路线图

“社团”与“法人”的双重建构--当代中国宗教政策与管理制度改革路线图

  • 期刊名字: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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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李向平
  •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 宗教与社会研究中心
  • 更新时间: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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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中国宗教管理制度的管理对象,主要是对具有组织特征的宗教信仰方式的制度化管理;而中国宗教管理制度的改革,无疑是宗教管理的去政治化,以及从行政管理转变为社会民政管理、公共管理,以此作为宗教管理制度改革层面最主要的切入点。为此,当下切实可行的宗教管理体制的改革方案就是,真正做到依法管理,唯有如此,才能切实推进宗教事务的“社会化管理”或“社会治理”,这应该成为当代中国宗教政策及宗教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唯有宗教管理方式与宗教信仰的实践方式能够去政治化并呈现为社会化的管理形式,宗教管理制度的法治化才有可能。这也是宗教管理的主要症结所在。因此,讨论中国宗教管理问题,既要梳理宗教政策的意识形态来源,也要理清宗教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既要强调信仰差异不等于政治对立的政策背景,更要主张法治基础上的宗教信仰自由与宗教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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