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意识形态宣教途径及特点 清代意识形态宣教途径及特点

清代意识形态宣教途径及特点

  • 期刊名字: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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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徐曼
  •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
  • 更新时间: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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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统治者把程朱理学钦定为官方意识形态,并把官学、书院、蒙学等目的性、组织性较强的,以传播儒家正统思想为主的学校组织作为清代意识形态宣教的主要场所.除了学校性组织外,清代还存在许多非学校的意识形态宣教途径,如乡约、宗族、圣谕宣讲等,它们存在的直接目的就是通过制定乡规民约、家规族法,并用象征、劝喻等手段向人们演示政权的合法性和灌输王朝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从而实现对臣民的意识形态控制.清代统治者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进行意识形态宣教,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而且也形成了自身鲜明的特点:统治者成为意识形态宣教的直接推动者,宣教体系的周密完备,宣教形式的有机统一,为巩固清朝封建统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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