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解释论——基于语言、逻辑和语言哲学三个向度 “法律行为”解释论——基于语言、逻辑和语言哲学三个向度

“法律行为”解释论——基于语言、逻辑和语言哲学三个向度

  • 期刊名字:时代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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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李康宁
  •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更新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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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法律行为”概念由德国民法创设的法技术词汇Rechtsgeschaeft翻译而生成.按照语言和逻辑的解释方法,“法律行为”与Rechtsgeschaeft的语义蕴合并不契合,二者之间存在着语言错位.出现这种结果的实质是语言哲学问题.作为符号的语言自身都是死的,只是在使用中才有生命.因此,对“法律行为”概念的解释,应当突破对译词的语言和逻辑解释局限.考察Rechtsgeschaeft的产生背景和使用意图,关注“法律行为”在民法生活中能动的使用,才是准确理解和解释“法律行为”的合理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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