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4706.3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boiling pans GB 4706.3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boiling pans

GB 4706.35-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boiling pans

  • 标准类别:[GB] 国家标准
  • 标准大小:
  • 标准编号:GB 4706.35-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更新时间:2022-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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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简介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 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本部分应与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47: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及其修改件第1号(Ed4.0200805)。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47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2005”;b)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本部分代替GB4706.35—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煮锅的特殊要求》。本部分与GB4706.35—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取消了6.2中的注101,增加了“在桌面上使用的器具至少为IPX3,其他器具至少为IPX4”的要求;———取消了6.101;———增加了7.12;———11.7中增加了注101;———16.2修改了泄漏电流的限值;———第18章不适用改为均适用;———修改了20.101的相关内容;———修改了22.101的相关内容;———增加了29.2;———取消了30.3。本部分的附录N 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裕富宝厨具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商业科技质量中心。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春生、李继萍、黄嘉文、刘旭、刘洪伟、王玉波、尚卫东、周红卫。本部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06.35—1996、GB4706.3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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