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目前煤内煤化工产业极度过热的客观现实,国家将进一步明确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准入条件,严控煤化工过热发展态势。
据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在5月份已委托石油和化学规划院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煤制烯烃升级示范项目》设计方案讨论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以及有关省发展改革委、石化工程公司和骨干企业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的召开,也标志着“十二五”我国煤制烯烃项目示范工作全面启动。
当时会议围绕石油和化学规划院编制的《包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后评价报告》和《煤制烯烃设计方案研究报告》,对我国煤制烯烃项目准入门槛、布局依据、方案设计和技术瓶颈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上报的煤制烯烃项目必须达到或超过国家制定的示范标准,主要包括能源转化效率40%以上,吨标煤转化综合水耗小于3吨,废水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实现近零排放,二氧化碳减排潜力达到50%等。
这一准入条件的即将出台等于给国内众多的煤制烯烃项目划了一条“红线”,也将成为决定项目“生死”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