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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煤炭工业“十一五”发展思路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一 “十五”煤炭工业发展回顾

5年来,全省煤炭行业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地咬住发展不放松,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定不移地依靠科技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坚定不移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不断克服各种矛盾与困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了显著成就,全省煤炭工业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十五”时期是我省煤炭工业发展历史上最快最好的时期之一。

煤炭产量稳定增长,全省煤炭产量首次突破1亿吨关。2003年原煤产量创出了1.45亿吨历史最好水平,2005年原煤产量达到1.4亿吨,比2000年增长74.2%,年均递增11.7%;5年间全省共生产煤炭6.6亿吨,比“九五”期间多生产煤炭2.2亿吨。

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省煤炭行业实现了扭亏为盈,经济效益呈现逐年增长的良好态势。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720亿元,比上年增长23.2%,是2000年的4倍;实现利税180亿元,比上年增长19.1%,是2000年的34倍;实现利润97亿元,比上年增长29.3%,是2000年90倍。省属煤炭企业提前完成了3年扭亏目标,由2000年亏损1.4亿元,2005年实现利润58亿元,比上年增长42.8%。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职工生活质量明显改善,2005年人均收入达到2.4万元,比上年增长29.7%,是2000年的2.3倍。

产业结构明显改善。煤炭生产集中度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集中力量建设了一批45万吨以上的大中型矿井,加大了小煤矿联合改造力度,整顿关闭小煤矿150处,大中型煤矿煤炭产量已占总产量的95%以上,生产矿井单井规模提高到43万吨,比2000年提高75%。非煤产业迈出新步伐。2005年非煤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分别达到320亿元、310亿元和10亿元,分别是2000年的4.1倍、4.3倍和3.2倍。非煤产值已占经济总量的40%以上,从业人员达到14万人,占在册职工的47%。

科技兴煤取得新成效。“十五”期间,全省煤炭行业共投入科技资金14.8亿元,建成了1个国家级、5个省级技术中心,共完成科技成果787项,其中,完成国家“863”科技攻关项目5项;78项成果获国家专利;114项科技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005年全省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了65%和74%,其中,省属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达到93.7%和94.2%,比2000年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综采机械化程度达到80%,比2000年提高19个百分点。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和监控数字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基本建设成就显著。煤矿基本建设适度超前,保持了较高的开工规模和投资强度。2005年新开工矿井4对,开工规模765万吨;投产矿井6对,投产规模660万吨。5年来,共开工建设矿井32对,开工规模2931万吨;投产矿井28对,投产规模1614万吨。到2005年底,全省有在建矿井20处,设计能力1896万吨。

国企改革改制取得新进展。省属煤炭企业基本完成了公司制改革,规模较大的市县属煤矿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制。列入国家关闭破产计划的前两批14个煤矿稳步实施了政策性关闭破产,第三批11个煤矿的关闭破产全部进入法律程序。前两批14个煤矿共涉及在职职工6.2万人,离退休人员4.3万人,资产14.6亿元,负债17.5亿元,申请中央财政补贴38.2亿元。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已全面展开。

对外开放取得新突破。目前,省内企业已取得省外煤炭资源总地质储量约为400亿吨,主要在贵州、陕西、山西、河北、安徽、青海、云南省和新疆、内蒙古、宁夏自治区等10个省(区);已安排省外开工建设矿井23对,设计能力3970万吨。省外已建成投产煤矿9对,设计能力1010万吨。兖矿集团在澳大利亚建设的澳星煤矿2006年投产。5年间共出口煤炭7200万吨,比“九五”期间增加2979万吨。

煤矿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百万吨死亡率由2000年的1.1降到2005年的0.25,下降0.85个百分点,其中,省属煤矿为0.18,市县属煤矿为0.38,乡镇煤矿为1.08,分别比2000年下降0.16、1.78个和6.87个百分点。全省煤矿已连续3年百万吨死亡率降到1以下,其中,省属煤矿已连续4年百万吨死亡率降到0.5以下。

二 山东省煤炭工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煤炭后备资源严重不足。目前全省煤炭累计保有探明储量238亿吨,其中,被生产建设占用230.2亿吨,占96.7%;可待利用7.8亿吨,占3.3%。剩余探明储量中可采储量81亿吨,其中,高硫高灰煤、“三下”压煤、受水威胁及地质构造复杂等开采不经济储量41亿吨,占50.6%;经济可采储量40亿吨,占49.4%。按照目前的生产能力和回收率,仅能维持20年左右。特别是作为我省煤炭后备资源集中区的黄河以北煤田,由于煤炭资源赋存较深、地质构造复杂、煤层较薄、受水威胁严重,近2/3不可采,目前可供开发利用的精查储量很少,将严重影响煤炭工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多数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由于长期以来过度集中开发,煤矿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生产后劲不足,服务年限减少。目前,全省生产矿井设计能力为9080万吨,核定生产能力为1.4亿吨,是设计能力的1.54倍,矿井采掘接续普遍紧张,多数矿井将进入下组煤开采,矿井稳产期不足20年。全省有38%的大中型煤矿已进入衰老期,其中,省属煤矿54%进入衰老期,面临着衰老报废关闭和严重的人员安置、矿区接续问题。

矿井安全基础还不牢固。小煤矿多、规模小、生产分散、集约化程度低、技术装备和生产条件差的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到2005年底,全省120万吨及以上大型及特大型煤矿32处,占9.6%;中型煤矿46处,占13.8%;小型煤矿247处,占76.6%。特别是9万吨及以下小煤矿高达187处,占全省煤矿总数的57%。我省煤矿受水、火、瓦斯、冲击地压、地热等多种自然灾害威胁严重,安全基础工作还需要不断加强。

煤炭深加工转化程度低。产业结构调整滞后于经济的发展,煤化工、煤液化、煤建材等煤炭转化及深加工还处于起步阶段,煤炭自我转化率还较低;煤矿企业富余人员安置任务艰巨,非煤产业发展还不平衡,相当部分非煤项目还没有做到安置与效益相统一,项目规模小、技术含量低、效益差、自主创新能力差,人员多,包袱重。

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繁重。目前,全省煤矿煤矸石堆积量达到2.2亿吨,约为全国的7.7%,占地约1万亩;每年向地面排放地下水2.3亿吨;全省采煤塌陷地达到60多万亩,按现有生产规模,每年新增采煤塌陷地3.5万亩左右。随着煤炭生产建设,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逐年增加,治理任务艰巨。

村庄压煤严重。据统计,全省现有压煤村庄及重要建筑物1100多处,压覆煤炭资源量占总资源量的50%左右。“十一五”期间我省每年约需搬迁压煤村庄20个,有的煤矿已到了不搬迁就无法组织煤炭生产的程度。

市场竞争力较弱。由于“十一五”期间全国煤炭产量将大幅度增长,煤炭市场有可能处于供求基本平衡或在一定时期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大秦线、候月线、朔黄线3条煤炭铁路专用线的开通,大大改善了全国煤炭运输条件。我省“十一五”期间按照开发、保护、调入统筹规划的原则,将加快铁路、公路、港口建设,重点建设黄骅至大家洼铁路、德龙烟铁路、邯济铁路、菏兖日铁路扩能改造4项工程,开辟内蒙古、陕西、太原煤炭入鲁通道,提高长治和山西南部煤炭入鲁能力,煤炭市场总体上将由供需偏紧向供需整体平衡转换,特别是随着我省煤炭消费量和调入量的增加,我省煤炭产量在省内市场的主导地位发生重大变化,市场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随着我省煤炭开采深度增加、开采条件变差,村庄搬迁和环境治理费用增加,煤炭开采成本逐年上升,在价格上与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省区比,市场竞争优势降低、竞争力减弱。

技术人员严重短缺。据统计,目前全省煤矿有在册职工469272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57341人,占12.2%;技校和高中毕业114662人,占24.4%;初中及以下297269人,63.3%。煤炭行业人才供需发生很大变化,地矿类学校中地矿专业在校生比例大幅度下降;地矿专业毕业生到煤炭企业就业人数少;由于煤炭企业工资水平普遍较低,加上工作条件艰苦、环境差等原因,造成了煤炭企业专业人员流失严重,出现了第二次人才断层。

三 “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

煤炭生产:“十一五”期间,实现煤炭产量平稳增长,到2010年,煤炭生产经营规模达到2.5亿吨,其中,省内煤炭年产量基本稳定在1.5亿吨左右,努力保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煤矿安全:全省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百万吨死亡率稳定在0.3左右,力争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技术装备:全省煤矿采掘机械化程度分别稳定在90%以上,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其中大中型煤矿分别达到95%以上;到2008年,全省煤矿实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

产业集中度:积极推进大集团建设,到2010年,淘汰9万吨及以下小煤矿,大中型煤矿产量占总产量的95%以上。

结构调整:到2010年,形成煤与非煤两大经济支柱,全省煤炭工业经济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力争再翻一番,达到1800亿元,其中煤炭深加工及非煤产业产值占经济总量的60%以上;全省原煤入洗率提高到60%以上,其中,大中型煤矿提高到80%以上;

循环经济:确保煤炭资源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到201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0%以上并实现100%达标排放;采煤沉陷区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60%以上。

职工生活:煤矿企业富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职工素质得到较大提高,生产环境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职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

四 主要措施意见

(一)加强资源管理,严格煤矿准入

切实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工作。今后,对黄河北煤田和地质勘查程度在普查以下的煤炭资源集中区域,作为我省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区,实行统一规划,优先勘探,战略性保护。加大对煤炭地质勘探的投入,在争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将矿权收益主要用于煤炭资源地质勘探,实现滚动发展。

严格煤炭建设项目审批。结合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严格煤矿准入制度,适当控制煤矿开发建设规模,重点建设大中型矿井,新建矿井、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符合开办煤矿资质条件,按照全省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建设程序审批,严禁建设年产30万吨以下新矿井,逐步淘汰9万吨及以下小煤矿。

(二)推进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长期以来,煤炭行业重开采轻加工、重生产轻利用,导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够合理,可持续发展能力弱、市场竞争力差,必须大力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创新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的实质性转变,在确保国民经济对煤炭能源需求的同时,加快发展煤炭深加工产业,延伸产业链,拓展产业面,建设产业群,把发展建立在稳定煤炭产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附加值的基础上,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真正实现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以煤为基础,大力拓展和优化煤炭主业。按照稳定产量、提高效率、改善品种、增加效益的总体要求,突出建设安全高效矿井,推进煤矿生产的机械化、集约化和效益化。衰老矿区进一步加大找煤扩量力度,龙口矿区积极探索海下采煤,千方百计延长矿井稳产期和服务年限。继续抓好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工作,建立完善全省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正常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调整核定生产能力矿井的条件审查,科学合理核定矿井生产能力。把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纳入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管理,建立完善重点抽查、月调度、季检查和年终考核等制度,加强监管,加大对严重超能力生产矿井的处罚力度。根据规划布局,抓好“三个一批”矿井建设项目(筹备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重点组织好巨野和济宁、兖州矿区等大中型矿井的开工建设和26对矿井竣工投产,力争“十一五”期间省内煤矿年在建规模保持在1000万吨左右,保持煤炭生产充足的发展后劲。积极做好黄河北煤田开发建设的筹备工作,为“十二五”期间开发建设逐步向黄河北煤田转移做好准备。加大压煤村庄搬迁力度,尽可能地多解放煤炭储量,确保大中型矿井的正常接续。调整煤炭产品结构,新建大中型煤矿同步建设相配套的洗煤厂,大力发展洗煤、型煤、配煤和水煤浆技术,提高煤炭洗选加工能力,增加精煤产量。继续推进洁净煤技术的工业化应用,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严格限制原煤直接进入终端消费,减少污染物排放。

以煤炭加工转化为重点,加速发展非煤产业。以大型化、集约化、精细化为方向,省内加工转化与省外来料加工相结合,发挥兖矿集团的煤化工技术优势,突出发展煤化工、煤电、煤建材等煤炭深加工优势产业,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加快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将煤炭产品由一般性的燃料变为重要的原料,带动以煤炭为基础的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并成为我省经济的重要产业链。在适宜条件的煤矿积极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变输煤为输电。按照全省“十一五”期间加快建设制造业强省、繁荣发展服务业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产业布局,围绕建设机械装备、化工、食品、材料、电子信息及家电和纺织服装等六大支柱产业,发挥煤矿的比较优势,加紧建设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相关产业项目,加快形成替代产业,以产业的转移带动煤矿劳动力的转移,促进煤矿富余人员安置。

加强煤炭营销管理。实施确保省内、巩固省外、适当出口的营销策略,组织好煤炭营销工作,实现煤炭产销平衡。鼓励煤矿企业与重点用户供需双方自主衔接,建立长期稳定的伙伴关系。加强煤电运协调工作,落实煤炭运力,保证煤炭合同兑现,确保煤炭市场平稳发展。严格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颁证,规范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加强煤炭市场整顿,建立和完善诚实、守信的产销信用体系。

(三)加快推进全省煤炭大集团建设,提高煤炭生产集中度

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加速培育和发展亿吨级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的部署,结合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我省煤炭大集团建设。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推动、优势互补的原则,以省属煤炭企业为主体,联合地方煤矿,以资产为纽带,打破企业、地域、所有制、行业之间的界限,组建我省产量过亿吨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在此基础上,加强煤炭企业与电力、冶金、化工、铁路、港口等行业的联合重组,逐步建立起主业突出、综合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煤电化路港航一体化经营的现代企业集团。

加快小煤矿整顿联合改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积极稳妥地抓好小煤矿资源整合和联合改造工作。鼓励大中型煤矿对小煤矿实施兼并、联合、重组、改造,引导和推动相关矿井联合并购重组,提高开采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坚决制止变相新开小煤矿,彻底解决现有小煤矿布局不合理的问题。特别是对大矿周边的小煤矿,凡能够与大矿进行资源整合的,由大矿采取合理补偿、整体收购或联合经营等方式进行整合。工作中坚持做到资源有保障、技术合理可行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有利于煤矿安全高效正规生产、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利于提高煤矿技术装备水平、有利于提高资源回收率、有利于强化煤炭行业管理;在方式方法上做到关闭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基本条件和违法生产矿井,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煤炭资源,加强技术改造,实现正规开采。确保到“十一五”末生产矿井生产能力达到9万吨以上。

(四)深入实施“科教兴煤”战略,提高煤炭行业自主创新能力

实现全省煤炭工业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深入实施科教兴煤战略,积极推进煤炭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强化人才培养,为煤炭工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原动力。

加快矿井技术改造。坚持分类指导,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十一五”技术改造规划指导意见,加快对不适应要求的生产环节进行技术改造,有效解决煤矿生产、安全等薄弱环节,使煤矿主要生产系统更加合理,生产布局更加优化,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更加配套完善,实现合理集中生产和均衡生产。大中型矿井以发展综合机械化为重点,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提升系统实现数控化和自动化循环作业,建成“管控一体化”的综合信息系统,实现与国际接轨。小型煤矿以提高采掘机械化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采煤工艺改革,做到壁式正规化开采,实现支护钢铁化。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提高整体科技水平。

完善煤炭科技创新体系。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导、产学研相结合,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煤炭行业的科技平台建设,在巩固提高目前全省煤矿2个国家级、4个省级科技技术中心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煤炭行业科技平台,发挥行业科技力量,对全省煤矿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进行联合开发,提高煤炭科技含量。加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煤炭企业的合作,为解决重大关键技术提供智力支持,推进产学研联合。

加强科研攻关和自主创新。紧紧围绕煤炭生产安全和经济建设,加大科技研发和创新力度,重点组织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防治技术、大采深矿井开采及热害防治技术、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绿色开采工艺技术、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技术、煤炭液化及煤化工多联产技术、洁净煤利用技术及煤炭深加工等技术研究和科技攻关,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技术成果。

加强煤炭行业人才培养。加强教育部门与煤炭行业的合作,将煤炭有关专业纳入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按照煤炭行业市场需求培养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煤炭专业人才。加大煤矿实践生招生份额,选拔在职优秀职工到大专院校进行脱产学历教育。煤炭企业要加强与大专院校的合作,采取联合办学、预签工作合同、代交学费等措施,加快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吸引煤炭专业毕业生到煤炭行业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煤矿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培训,落实矿井、区队、班组职工培训责任,加快提高从业人员技能。通过大力培养、积极引进、合理使用各类人才,加强煤炭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既给煤炭行业提供了发展机遇,也提出了严重挑战,是实现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抓好全省煤炭行业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以“四节二治一提高”(节水、节能、节材、节地,加大固体废物治理和采煤沉陷地治理力度,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为重点,广泛开展节约活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益。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煤矸石、矿井水的综合利用,矿井建设项目应制订矿井排放水利用方案,煤矿工业用水要优先使用矿井水,并力争全部做到闭路循环利用。到2010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要达到100%,地面逐步消灭矸石山,实现矿井废水100%达标排放,工业化利用率达到50%以上。

树立生态环境优先理念,在加快煤炭工业发展中,把环境保护和治理作为重要任务,更加注重环境保护与治理,重点是加大采煤塌陷区治理工作,抓好矿区生态环境建设。要把矿区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逐步使矿区环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环。按照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在煤矿项目建设的同时制订环境治理方案和塌陷地复垦资金保障措施,搞好环保工程建设,最大限度保护好矿区生态平衡。加大对采煤沉陷地治理的投入,在矿井生产建设中同步治理“三废”和地表沉陷。大力推广和实施充填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减少煤矸石等废弃物的排放和采煤沉陷,保护生态环境。

(六)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展发展空间

当前,我省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意见》,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的原则,正确处理省内煤炭资源与省外、国外煤炭资源开发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关系,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利用省外、国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组织好省外、国外煤炭资源开发建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充分发挥我省煤炭企业自身优势,加强与省外、国外大企业、大集团的联合与合作,加快推进省外、国外资源合作开发,大力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增强后续资源储备,平衡省内煤炭供求关系,带动产品出口和管理、技术、劳务输出,提高全省煤炭行业外向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对煤炭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规划指导和财政、金融等政策扶持,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强化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完善对外投资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对外投资质量和效益。

(七)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创新煤矿安全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各级煤炭安全监管机构,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分工联系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实现管理精细化、制度规范化、质量标准化。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增加安全投入,努力解决制约煤矿煤炭安全生产的技术难题。健全完善配套的安全监测监控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监测监控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严格执行国务院《特别规定》,及时查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生产行为,坚决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和非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3人以上重大事故,实现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切实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与矿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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