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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现状及发展趋势

时间:2020-04-04 来源:网络 浏览: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一直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努力方向。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到2020年“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党的十八大提出“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形)分配格局”;十八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大多数的橄榄形分配格局,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具体体现,是确保我国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本文从国际视角出发,分析影响中等收入群体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因素,结合发达国家中等收入群体发展规律,对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剖析,提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战略举措和政策建议。

一 中等收入群体发展壮大的主要决定因素

中等收入群体指一定时期内能获得稳定较好收入,家庭生活质量达到社会比较认可的中等层次,但与少数富裕家庭生活水平仍存在一定差距的群体。一般来说,中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越大社会就越稳定,经济持续增长的条件和环境就越宽松。国际上对中等收入群体的界定没有权威、统一的标准,每个国家的判断标准不尽相同。从国际经验看,金融、房地产、旅游、保险、法律、公用事业等领域的从业人员,科教文卫体等领域的专业人士,政府和社会管理部门的公务人员,企业中的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农业专业户等专业技术人群,一般是中等收入群体的社会职业主体。这个群体往往是现代社会发展和创新的中坚力量,也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发达国家的分配格局中一般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美国是最为典型的中等收入群体占主体的国家,据世界银行数据,2010年美国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达到82.3%,德国、英国以及日本的比例也分别达到81.5%、80.3%、80.4%,其他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群体比例基本也都超过70%,橄榄形社会已经成为发达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分析主要发达国家中等收入群体发展壮大的历程和经验可以看出,中等收入群体的发展同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化进程、就业模式和人力资本积累水平等都具有紧密联系。

(一)经济发展水平

一般认为,人均GDP达到1万美元是各国经济发展进程中一个重要临界点,同时也是发达国家中等收入群体快速增长的重要起始点。20世纪50年代,发达国家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还处于较低水平,美国仅为16.9%,英国不超过20%,随着这些国家的人均GDP陆续达到1万美元(美国1951年、日本1964年、英国1967年、法国1967年),到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群体得到迅速扩大,美国、英国、日本等的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均超过人口总数的一半。

(二)产业结构

中等收入群体壮大的过程同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关,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群体数量扩大同产业结构调整基本同步。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的比重持续缩小,以金融、房地产、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为主的第三产业快速成长,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美国、德国、法国和加拿大分别为71.3%、72.3%、80.4%和70.1%),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在这一时期提高也最为明显。

(三)城乡结构

发达国家的城镇化进程就是中等收入群体壮大的过程,中等收入群体既是城镇化的主要推动者,也是城镇化的直接受益者。美国1920年开始城镇化,40年代开始加速,城镇化率从1940年的56.5%迅速上升到1970年的73.6%,基本完成城市化进程,美国的中等收入群体人数也达到总人口的61%,成为社会主体。韩国城市化进程始于1960年,当时城镇化率仅为28%,中等收入群体在总人口中占比为19.6%,1990年当城镇化率达到74%时,中等收入群体在总人口中占比为43.7%,三十年城镇化进程促使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急剧扩大。

(四)就业结构

中等收入群体的发育实际上是一个就业结构变迁的过程。就业结构变化直接影响到中等收入群体的养成和收入水平。发达国家一般都是通过产业结构不断升级、新兴服务业不断发展带动就业增加和收入提高,并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数量。有研究表明,发达国家后工业化时期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与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成正比。伴随着中等收入群体规模的扩大,美国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比例由1900年的37.5%下降到2011年的1.2%,第二产业的比例由31.3%下降到19.2%,第三产业的比例却由31.2%上升到79.6%。

(五)人力资本结构

中等收入群体壮大的一大特征是脑力劳动者代替体力劳动者成为中等收入队伍的主体,教育程度和专业知识成为影响劳动者收入的重要因素。同时,教育和培训也是促进社会流动的必要条件,大部分发达国家中,教育已经成为社会中下层人员提升为中间阶层的资本和依托。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全部职工已平均受到中等以上的教育,到了90年代中期,美国就业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重已经达到50%以上,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为美国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提供了智力支持,当今美国就业人员中80%以上从事脑力劳动,白领工人比重超过了蓝领工人。英国1968年全部非体力工作者的比例为33.48%,1986年上升到42.63%。

二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总体状况

经过3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国建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形成了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每十年翻一番,中等收入群体不断扩大。但是,受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等宏观因素以及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领域体制机制因素影响,当前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依然偏低,呈现出一定的阶段性、地域性特征,部分行业和职业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主要来源。受当前住房、教育、就学、就医等生活成本较高的影响,中等收入群体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暂时还不能成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

(一)中等收入群体占比仍然较低

目前对中等收入者的界定主要包括绝对收入标准和相对收入标准两类。据国家统计局测算,按照生活质量判断法,中等收入家庭即收入稳定、家庭殷实、生活舒适、消费水平和生活方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家庭,对应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为9万~45万元,2015年全国中等收入家庭占比为24.3%,比2010年提高13.1个百分点。年收入小于中等收入标准下限的家庭占比为75.1%,年收入大于中等收入标准上限的家庭占比为0.6%,中等收入家庭占比明显偏低。按相对收入标准测算,将家庭收入中位数的50%~150%所对应的区间定义为中等收入家庭,收入区间为2.9万~8.8万元,其占比为49.0%。从国际比较看,按照相对收入标准衡量,中等收入家庭人口占比一般应超过50%,低收入家庭人口占比应不超过20%,我国距此仍有一定差距。

(二)群体发展与经济发展阶段和区域发展特点相适应

尽管我国中等收入者的界定要素、收入范围、总量和占比与国外相比有较大差别,但是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国情基本适应。同时,由于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决定了中等收入者在不同地区呈现不同特征。分城乡看,城镇中等收入家庭比例是农村中等收入家庭比例的6倍。分地区看,东部地区中等收入家庭比例最高,占全国中等收入家庭的52.5%,中、西部地区比例较低,分别占26.0%、21.5%。总的来说,我国中等收入者主要分布在城镇、东部地区和大城市,与我国当前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基本对应。

(三)中等收入者的行业和职业分布特征明显

从行业分布看,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分析,中等收入工薪劳动者主要分布在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业等行业。从职业分布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的全国企业薪酬试调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数据分析,中等收入工薪劳动者主要是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具有高级技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技术工人,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机关科级以上公务员等。从受教育程度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的全国企业薪酬试调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数据分析,中等收入工薪劳动者普遍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四)中等收入者在收入分配中所处位置不稳定

根据追踪调查数据,2010~2014年,中等收入组向更低收入组转移的概率在40%左右,向更高收入组转移的比例为25%,能保持在原等级的只有1/3左右,中等收入者在居民收入分配中所处的位置并不稳定。由于大部分中等收入者年龄在30~50岁,刚性支出较大,收入在扣除高昂的房贷、车贷、子女教育费、医疗费等之后大幅减少,过重的生活负担使中等收入群体的财富积累能力下降,部分中等收入者感觉生活并不宽裕,存在一定的恐慌、焦虑和不安全感。很多家庭虽然在收入标准上被划分为中等收入者,但是在主观认同感上却普遍偏低,认为自己被“中产”,以收入标准定义的中等收入者与主观上认同的社会“中层”人群很不吻合,甚至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现象。

(五)中等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没有充分释放

一般来说,中等收入者的稳固与扩大,会带来住房、汽车、旅游、教育、耐用消费品和新兴服务业的旺盛需求,在引导社会消费、促进消费升级的同时,会创造规模巨大的市场购买力,使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拉动力。根据国家统计局五等分组数据,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现金消费支出倾向为69.51%,中等收入者的消费倾向为71.77%,中等收入者的消费倾向仅比平均水平约高出2个百分点。经济转型时期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加上高房价、高物价和高意外支出等因素,使得我国中等收入者并不具有稳定的预期来支撑消费,相当大一部分收入被用来进行预防性储蓄,真正用于消费的比例并不高,与其他国家消费相比处于较低水平,中等收入者的消费拉动作用没有充分体现,不利于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新的需求增长动力亟待形成。

三 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发展趋势

中等收入者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也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关系到经济社会转型与改革的全局,对于协调重大利益关系、形成广泛的改革共识、提振社会对改革的信心,意义重大。整体来看,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中等收入者增收压力加大,部分群体成员存在向下流动的风险。但是,从经济发展阶段和现实条件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总体上正处于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期,部分具有增收潜力的群体有望成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主力军,对我国经济社会“调结构、稳增长、促发展、保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面临发展壮大中等收入者的重要机遇

尽管存在总量和结构上的不足,但在我国经济发展现阶段,经济总量、人口素质、产业和就业结构、城乡发展等各方面都已经具备培育更多中等收入者的条件,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有利于培育中等收入者队伍,为中等收入者队伍的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经济总量不断增加提供物质条件。2015年我国GDP达到67.67万亿元,人均GDP近8000美元,已步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从经济增速看,“十二五”期间经济年均增长7.8%,“十三五”期间有望保持6.5%以上的中高速增长。经济增长带来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十二五”期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8.9%,整体上跑赢GDP。城乡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将进一步上升。

二是人力资本水平提高产生新的人才红利。虽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不断减少,数量型人口红利减弱,但是各种形式的人力资本投资增长较快,人口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口红利正向人才红利转化。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人口平均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2015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提高到93%、87%、40%。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规模日益扩大,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2015年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分别增加至4500万人左右和6800万人左右。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作用增强,随着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建立,各类人才从低效率部门向高效率部门转移逐渐顺畅,劳动力流动和岗位供求匹配能力不断增强。

三是第三产业占比提高奠定了结构基础。自2013年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超过第二产业以来,2015年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已经达到50.5%,服务业税收占整个国家税收一半以上,达到54.8%。2015年服务业企业增加至1636万户,占比提高到74.8%,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增至4901万户,占比提高到90.6%。同时,新兴产业规模快速扩大,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七大战略新兴产业规模快速扩大,2015年增加值占GDP比重估算已达8.0%。

四是就业结构变化催生新的白领职业群体。“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就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就业人数快速增长。2015年第三产业就业人员3.28亿人,占比42.4%,绝对数量和比重连年增加。随着就业结构向高技术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就业质量明显提高,形成了现代职业结构,造就了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商业人员等不以直接体力操作劳动为工作内容的白领职业。在这些职业中,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和劳动一起发挥作用并参与分配的态势更加明显。

五是新型城镇化拓宽中等收入群体的来源。由于工业收益与服务业收益远高于农业收益,中等收入群体的形成主要源于人口城镇化,广大的农村人口是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预备队”,城镇化是推动预备队成员跨入中等收入群体的动力。通过推进城镇化,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形成以城镇为主的人口分布格局,将为中等收入群体增长提供巨大空间。同时,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也将使一定比例的农民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新生力量。

六是制度变革和技术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逐步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经济发展环境明显优化。通过全面推开商事制度改革,“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积极推进,财政、税收、金融、国有企业等方面改革不断深化,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2015年我国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加至1.42万亿元,占GDP比例提高到2.1%,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5.3%。技术创新和制度变革直接增加各生产要素的潜在增长率,促进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为经济增长增添新的动力,也为居民通过多渠道增收提供更加有效率的环境。

(二)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存在一定困难和挑战

在看到培育中等收入群体有利条件的同时,必须认识到,城乡居民增收压力依然存在,部分中等收入群体成员存在向低收入群体下滑的风险。一是受结构性因素和周期性因素的双重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增速放缓的负面影响已经传导到居民收入,部分地区、部分行业的就业人员收入下降。另外,近年来股市低迷下行,财产性收入缩水严重,一部分中等收入者存在被甩出中等收入群体的风险。二是以资本和劳动投入为主的旧增长动力逐步衰退,以技术创新为主的新增长动力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经济发展中的创新动力和能力不足,不能完全对冲劳动力和资本投入减少对增长的负面影响。三是尽管第三产业占比过半,但是以高人力资本构成为主的现代服务业还不发达,主要还是以劳动密集型的生活服务业为主,知识生产与技术创新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对收入增长尚未形成有效带动。四是促进人力资本积累的激励机制扭曲。近年来,由于劳动力市场供求变化以及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相对滞后,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水平相关度不高,教育投资回报率下降,尚未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不利于人力资本的积累和质量的提升。五是收入分配调节能力有待提高。现行税制中关于利息、股息、财产租赁和转让所得等征收较少甚至基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不合理,主要征收对象为劳动所得,使劳动税负远高于财产税负,抑制了社会大众的劳动创收热情。对于许多高收入者,由于收入来源多、征管难度大,税收流失相对较多,弱化了所得税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房产税、遗产税、不动产转让税等对财富差距进行强力调节的税种还在酝酿或试点过程中,推进改革面临利益固化群体的较大抵触。

(三)部分增收潜力大的群体有望成为扩大中等收入队伍的主力军

与2010年相比,我国中等收入家庭的绝对数量和比重均有明显提高,整体格局已呈现向橄榄形过渡的趋势。在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的政策举措下,部分增收潜力强的群体有望成为扩大中等收入队伍的主力军,同时实现以点带面,促进全体城乡居民增收。

一是高技能劳动者群体。高技能劳动者主要是指在生产、运输和服务等领域的岗位一线从业者中,具备精湛专业技能,在关键环节发挥作用,能够解决生产操作难题的人员,主要包括技能劳动者中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截至2015年底,全国高技能劳动者总量为4500万人左右,力争到2020年达到5500万人左右。据统计局测算,“十三五”时期,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关键群体之一是中下等收入水平的城镇家庭,其中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技术工人是重要组成部分,如何让更多技术工人成长为高技能人才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重要着力点。

二是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群体。包括科研人员、教师、医生在内的各级专业技术人才,既是自身人力资本水平较高的群体,也是为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服务的群体,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骨干力量。2015年,我国共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6800万人左右,2020年有望达到7500万人左右。随着社会事业不断发展,这类群体无论在人员数量还是收入水平上都有很大的发展潜力。

三是中小创业者群体。得益于多项创业创新政策文件的出台和各地的有益探索实践,目前我国创业创新市场主体活力不断增强,创业数量、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国家工商总局以及近年创业统计情况,目前中小创业者规模大致为6500万人左右。中小创业者不仅能带动创业创新的活力,同时也能实现创收创富。

四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群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本身是中等收入者的重要主体,也是引领、带动形成更多中等收入群体的中坚力量。据测算,目前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大致为1660万人。发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聪明才智,可以有效提升市场经营主体的效率和效益,为更多的就业人员带来增收机会。

五是政府和社会管理部门的公务人员群体。公务人员由于职业稳定、人力资本积累水平较高,在各国都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目前各级各类公务人员共计800万人左右,这个群体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收入水平偏低、生活压力较大、人才流失较为突出等问题。但是,通过“堵旁门、开正门、提收入、稳队伍、激活力”,打造廉洁高效稳定的公务人员队伍,可以使这个群体的成员稳定步入中等收入队伍。

六是新型职业农民群体。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关键所在,也是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根本举措。据研究机构估算,2015年末新型职业农民群体规模约为440万人,按照农业部计划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万人的目标,到2020年底,新型职业农民规模有望达到近千万人。新型职业农民是带动农村居民收入增加的主要力量。

总的来看,目前上述六大群体共计约2.07亿人,占城乡就业人员的26.7%,其增收潜力比较大,成长性比较好,带动能力比较强,是中等收入群体以及有望跨入中等收入群体的主体和中坚力量。按照“十三五”时期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7%的假定,2020年绝对标准下的中等收入家庭占比将达到39.8%~42.4%,如果这六大群体的增收激励措施更加到位,中等收入家庭占比有望更高一些。

四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的政策着力点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找准切入点,持续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选择。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要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升级传统动能,着力深化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坚持普遍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缩小收入差距并重,以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抓手,深化相关制度改革,完善综合配套政策,增强“扩中”的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一)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

一是加强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以现有资源为基础,分类指导全国建设一批布局合理、功能突出、高效实用的多层次公共实训基地。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鼓励社会投资,放宽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外资准入限制,改善实训条件,提高实训效能。二是推行新型学徒制。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快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促进支柱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是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在企业、机关、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优质见习基地,鼓励青年在就业前或职业技能转换过程中参与见习。

(二)提高就业质量

一是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生产制造向生产服务延伸,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二是有效提升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推进户籍、住房、教育、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消除制约劳动力流动就业的体制机制障碍。三是不断提升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能力。全面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城乡全覆盖。探索利用手机、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全面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积极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全产业链,在产业集聚、创业创新集中地区,支持建设一批一站式管理、订单式服务的人力资源产业园。

(三)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一是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加快发展直接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构建收入来源多元化、风险结构异质化、资产存量组合化的理财平台,提高居民的理财水平。二是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存款保险机制,切实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和透明度建设,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分红制度,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依法确保公民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利不受侵犯,为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提供法律保障。三是创造条件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实行折股量化到户。

(四)完善再分配调节体系

一是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收入调节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扩大综合征税范围,完善税率结构,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提高税负公平程度。加大对资本所得征税力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统筹推进房地产相关税费制度改革,加大对居民财富分配的调节力度。二是加快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基本成熟定型的社会保险制度,健全补充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扶危济困的精准化程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五)增强收入分配监测能力

一是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我国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身份、收入、财产、消费、投资和辅助信息,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二是完善国民收入分配统计与核算。完善居民收入分配相关统计指标,增加群体分类。统一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公布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数据。加强中等收入者标准研究。加强国民总收入(GNI)核算和境外净要素收入统计。三是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借鉴国际经验,引入收入分配微观模拟模型。建立宏观经济、相关政策和微观数据的综合评估机制,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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