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1 明火

2016-06-05 00:00:00 来源:互联网化工百科 编辑:化工安全技术手册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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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吸烟

吸烟 (包括打火机、火柴) 所引起的火灾约占全部火灾数的17%。香烟的燃烧温度,在吸烟时为650~800℃,点燃放着时为450~500℃。为避免吸烟引起火灾可采取下列措施:

(1)建立严格的吸烟制度,指定允许吸烟的场所;

(2) 吸烟处需配备足够的烟灰缸,在灰缸内可装些砂子或水;

(3)在使用易燃液体或大量易燃物、挥发性危险物品的场所,严禁带入香烟火柴;

(4) 设立明显的禁烟标志。

2. 取暖器具

由电炉、取暖用火炉等引起的火灾占全部火灾的5%,是冬季起火危险的重点。火炉有以下三方面引起火灾的危险。

①辐射加热的危险 (辐射热使周围墙壁和其它可燃物着火);

②火焰接触的危险 (使周围的墙和可燃物着火);

③热源本身的危险。

其防火措施如下:

(1) 对辐射加热、火焰接触的预防措施

①离开可燃物的距离,四侧为0.5m以上 (有方向性者,在其前方距1m以上),上方为1m以上;

②在可燃性地板上使用时,应放在不燃、隔热的台子上;

③不能挪作它用 (如干燥等)。

(2) 对热源的预防措施

①燃油火炉。应掌握说明书上的正确使用方法,在了解其危险性的基础上使用; 应用围栏圈定; 避免在人员来往频繁处使用; 平放在不燃性垫台上使用; 应当用燃点>45℃的煤油;燃料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要确认完全熄火后再进行移动或加油; 有沸腾、溢流可能的物品不要放在炉子上;对器具要仔细检查,及时清扫; 落差式火炉要避免在有风和日光直射的地方使用,移动时应卸下贮油罐并尽可能避免振动; 加压式火炉的喷嘴不得堵塞,并应保持一定的压力。

② 燃气炉。防火措施除上述辐射加热及火焰接触的防护措施外,还有以下几点: 橡皮管的使用长度在2m以上,定期检查是否老化或龟裂; 使用液化石油气时须使用专用胶管;胶管不要接触过热金属或被门等夹住; 气源插入炉口处用夹具夹紧,防止胶管脱落; 使用液化气 (石油) 时要定期检查气罐、阀门、压力调节器、安全阀、管子等有否漏气。气罐要放置室外通风良好无阳光直射的地方。

③ 其它火源。如焦炭、煤炉等现在使用场合较少,起火原因除辐射热对周围可燃物加热或与火焰接触外,还可能由未处理好的灰烬等原因引起着火。

3. 焊接、切割

详见本书第7章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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