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1.5 冲击感度、摩擦感度的测定

2016-06-05 00:00:00 来源:互联网化工百科 编辑:化工安全技术手册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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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药类在外部能量作用下产生爆炸时,将对此的抵抗性尺度称为感度。

冲击感度系指对打击、冲撞等纯机械冲击的感度,和对雷管、爆轰冲击感度的总称。它可用落锤试验、平头弹枪击试验,殉爆试验等进行测定。

摩擦感度的测定,一般是将试验夹于硬且摩擦系数大的两固体面之间。在加压下,将一面急速滑动进行试验。设两面间滑动摩擦系数为μ,两面间垂直压力为N,则摩擦力R=μN。通常使面的滑动速度一定,以增减N的方法进行试验来求摩擦感度。或将N固定,通过改变滑动速度来测定。

1. 冲击感度的测度

(1) 落锤试验 图2-36所示为日本滑降式试验机。将干燥试样 (胶质状试样)做成厚0.7mm、直径10mm的圆板状。粉状或半胶质状试料,取0.1~0.2mm (半球状匙一满匙)装入用直径20mm圆形锡箔 (80~100g/m2) 做成的直径为12mm的盘子里,将其夹在钢砧座上的高度、直径均为12mm的二个圆筒轴之间,钢砧座如图2-36所示那样,盖上有放气孔的盖子。把重量为5kg的铁锤落到圆筒轴上,用下边的标准判定试样是否爆炸。

图2-36 落锤试验机

①发生爆炸声和烟,试样完全消失,外园筒轴面上残留有爆痕,用布轻擦抹不掉时,为全爆;

② 虽发生爆炸声和烟,但试样略有残余,残留爆痕与上相同时,为半爆;

③无爆炸声和烟,试样几乎全部残留,在园筒轴面上稍残留黑色线状爆痕,用布轻擦也抹不掉时,判定为分解;

④无爆炸声和烟,试样无变化,有时园筒轴面留有黑色线状爆痕,但用布轻擦即能抹掉时,判为未爆。

在同一高度连续做6次试验,仅爆炸一次或推定仅爆炸一次的落下高度按下面例子可以求得,并将此作为1/6爆点。以落高5、10、15、20、30、40、50厘米中的适当落下高度进行试验,1/6爆点用下表所示的落下高度范围求得,用它表示火药类的落锤感度。

例: 落下高度20厘米时为2/6 (分子为爆炸次数,分母为试验次数) ,落下高度15cm时为0/6,1/6爆点被推定为15cm~20cm,所以感度等级被判定为四级。试验使用过的圆筒轴,若根据上述判定标准被判定为爆炸时,就不能再继续使用。

此外,落锤感度的表示方法还有; 以同一落高反复试验一次也不爆炸的最高落高 (不爆点) ,和50%爆炸的临界爆炸点。

(2) 平头弹射击感度试验 该法以试样爆炸所需子弹极限速度表示感度。子弹与试样两端均为平面圆柱状,固态试样为直径20~25mm,长大于20mm的裸药。可塑或粉状试样则填入内径30mm的酚醛树脂管内,固定在图3-37的木台上。将直径和长均为15mm的铜、钢或铝合金的子弹,用口径15mm、长100cm内面光滑的来复式枪对试样作水平冲击射击。弹速与发射药量的平方根成比例,弹速用光电装置测定。是否爆炸利用爆破仪检查,或用试样一端接触的导爆线是否爆炸来检查。

图2-37 平头弹射击感度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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